招聘23人16个岗位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A档建设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等;
3.没有因违法犯罪或治安管理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形;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被单位解聘者;
3.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4.2026年7月3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5年12月8日09:00至12月18日17:00。
网上缴费:2025年12月8日09:00至12月19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四季度编制外公开(考试)招聘2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等信息。
网上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确认缴费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3:1)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12月22日前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提醒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主观题。
笔试范围
考试内容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川人社办发〔2024〕7号)规定的内容,不指定参考教材。
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四季度编制外公开(考试)招聘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笔试合格分数线于1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流程及要求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我校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2次。递补人员,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心理素质测评
在资格审查时进行,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心理测评。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五)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各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体检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针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学校一律不予聘用。留学归国人员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公开招聘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的说明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如岗位要求二级学科科目(4位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3.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非中文材料须同时提交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扫描件。
(二)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统一工作安排。
(三)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8-85326052、028-85317570(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028-12333;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3.纪律监督电话:028-85323579(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