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5个岗位
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范围
应聘人员为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的,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说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5人,其中,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中学招聘4人,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招聘1人,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招聘1人,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招聘5人,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4人。相关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文末附件:《2025年度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名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因发生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受到处理或处分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
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表》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后,根据表中各招聘单位提供的简历投递或填报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本次公招报名截止2025年12月15日17:00,过时则视为报名无效;如因个人简历信息错误、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流程
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及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报到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中学:028-86945017;
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028-86131966;
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028-85442231,028-84594201;
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028-86630297;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028-60726125。
监督举报电话
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6188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