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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扎兰屯市“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公告
2026年扎兰屯市“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公告
公务员招考信息

招聘20人17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8 09:00-2026/8/17 17:30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人才力量,鼓励和支持扎兰屯籍在外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返乡,决定开展2026年扎兰屯市“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回引人才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扎兰屯市“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引进范围

回引在扎兰屯市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2026年8月8日前具有扎兰屯市户籍或籍贯为扎兰屯市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扎兰屯市户籍且在扎兰屯市工作或长期居住的;

3.扎兰屯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外驻单位、垂管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不受户籍限制。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有回引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须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在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学历、学位及年龄条件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条件

所报考岗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限制,需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经组织、人社部门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岗位需求目录》无特殊说明,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前一天;

(2)岗位表中如对相关岗位的最低学历和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则以岗位表为准;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报名,学历仍需为全日制本科。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列编渠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9)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人员;

(10)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11)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回避情形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1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网址:http://115.28.96.217:8075/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33)。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8日9:00至2026年8月17日17:30。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8月8日9:00至2026年8月17日17:30(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上传的所有材料要求字迹、公章清晰,四个角露出,否则不予审查通过。凡因考生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至8月19日(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30),地点为扎兰屯市民生大厦二楼党群服务中心党课直通车。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以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专业报名人员,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⑤户口本、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回引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名人员须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经组织、人社部门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⑧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人岗相适评估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现场公布。

2.本次拟回引所有岗位人岗相适评估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评估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回引计划数的,该岗位报名人员的人岗相适评估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凡同一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由扎兰屯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成绩。按照加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3.报名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人岗相适评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6.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及应聘资格条件、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7.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引进。

8.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人岗相适评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五)公示与回引

考察合格的拟回引人员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回引的人员,办理回引手续。对有影响回引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回引资格;对有影响回引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回引手续,待查实后,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回引的结论。对在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存在问题不宜回引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服务期制度

回引人才实行服务期制度。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扎兰屯市。由于个人原因未满服务期离开扎兰屯市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纪律监督

本次“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回引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回引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回引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扎兰屯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9466

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3783

监督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五、注意事项

1.在回引人才工作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岗位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专业类别等,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新信息。

3.报名人员需业务咨询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六、其他事项

本次回引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归雁计划”回引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需作出调整,将及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扎兰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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