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镇村卫生室医疗卫生力量,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派驻到辖区村卫生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名,人事管理归属同心县丁塘镇卫生院,工作地点为所分配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统一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恪守医疗卫生职业道德,热爱基层卫生事业,愿意长期扎根农村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村卫生室岗位工作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疾病。
3.服从卫生院统一管理、岗位调配及工作安排,熟悉农村工作,具备良好沟通服务能力。
4.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有基层行医经验人员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条件
(满足其中一条即可报名)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相关专业,聘用后按规定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须在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2.大专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必须持有持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可完成执业注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在惩戒期;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5.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情形
三、主要岗位职责
1.基本医疗服务:开展辖区常见病、多发病一般诊疗,规范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分级诊疗,做好患者转诊工作,规范书写医疗文书。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随访管理、妇幼健康服务、预防接种协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
3.按要求上报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落实常态化帮扶工作、健康宣教等工作任务。
4.严格执行村卫生室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药品、医保、财务、环境卫生管理,完成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待遇保障
1.实行聘用制,由同心县丁塘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
2.薪酬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一般诊疗费等构成,按照宁夏自治区、市县乡村医生相关政策落实待遇,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享受对应补助政策。
3.落实乡村医生相关风险保障政策,具体按照当地卫健部门现行政策执行。
五、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
2.报名地点:同心县丁塘镇卫生院党建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
卫生院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
开展业务能力及政治思想、现实表现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执业注册相关手续,按规定执行试用期。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工作由同心县丁塘镇卫生院组织实施,接受县卫生健康局监督。
3.咨询电话:15509528306、13995230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