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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无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招聘1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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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09:00-2026/11/6 16:00

因公安工作需要,无锡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条件等详见《无锡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无锡市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1.请应聘人员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打印《无锡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2.请应聘人员于11月2日至11月6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携带报名信息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复印件,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退役士兵证、驾驶证、个人信用报告(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打印,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无锡市公共交通公安局(梁溪区清扬路218号一楼)办理报名手续。

3.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辅管办周警官81133111、81133164

(二)考试与聘用

1.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和长跑(铁骑岗位2000米,其他岗位男1000米、女800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纵跳摸高合格线为男:265厘米,女:230厘米;长跑合格线为60分,体测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确认。两项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标准如下图: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110接线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参加计算机打字测试,合格标准为每分钟正确录入字数不少于40字。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评

以上测试合格后,需要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个性化评价参考。

4.面试

通过上述测试者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确认,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纵跳摸高成绩×15%+长跑测试成绩×15%+面试成绩×70%。

6.体检、考察(政审)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生考察资格。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1133110、81133111。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简章招录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6年10月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91年10月后出生。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3.此次招聘由无锡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政审、体检等招录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6.录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附件:1、无锡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

2、无锡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无锡市公安局

2026年10月29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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