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镇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面向镇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工作人员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岗位1城乡社会管理
岗位2城乡公共服务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二)无重大疾病、传染病,适应岗位要求,能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精神、服务意识,能适应工作压力;
(三)具有四明镇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
(四)符合就业困难类型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家庭;残疾(重度残疾、精神残、智力残除外);优抚对象家庭;军队退役;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征地农民;低收入农户。(至少满足其一,报名前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
2、报名地点:四明镇便民服务中心
3、联系方式:董建军1865213178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5)相关就业困难类型证件原件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
2、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治意识淡薄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5、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廉洁自律有问题、道德品行不良、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考试方式、科目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均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态度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资格。
4、面试地点:四明镇便民服务中心
参加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成绩计算方法
以应聘人员的现场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同一岗位竞聘人员成绩相同者,现场加试,直至排列出先后顺序。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费)。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四明镇便民服务中心和镇组织办联合开展政审,联审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因个人放弃、体检或政治联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四明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要求开展县级公示。
(四)聘用及聘用期限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参保等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该岗位工资待遇参照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董建军
联系电话:18652131786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四明镇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69055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