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人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3名,具体岗位需求详见《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18—40周岁的,为1984年9月6日至2007年9月5日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证等资格证件,应在报名时已取得。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或教育部的专业目录。
(六)身心健康,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s://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gxzf.gov.cn)、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xwzy.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gxzf.gov.cn)和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xwzy.edu.cn)发布。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5日18时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gxwzyrs@163.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
①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筹)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附件2填写后以WORD文档发送、附件3填写后以Excel文档发送,不可用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否则视为材料缺失。
②所有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持境外(含港、澳、台)学历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和第三方专业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④报名材料严格按以下要求整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且必须上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基本信息表(附件3);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目录见附件4)。报名人员应将附件2、附件3和附件4打包成文件压缩包,并命名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2025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筹)工作人员”,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名称与上述命名方式一致。
⑤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每人仅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如出现同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2.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资格审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者自行查阅,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核准降低比例后方能开考。
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具体考试方式如下:
(一)笔试
主要测评医学专业知识及业务工作能力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放弃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需要递补考试人选的,将从笔试合格人选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达不到1:3的,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利用教学资源、使用多媒体教学技能等能力。专业课知识试讲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为10分钟/人。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权重计分,计算后综合得分作为最后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25%。
六、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对象。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两人以上考试成绩并列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结构化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确定最终人选。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学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将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聘用。
九、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肃招聘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2090。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从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人才网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0771-5602902梁老师、杨老师、吴老师
附件1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筹)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4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筹)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x
附件6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