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廉洁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2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是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市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党校实行“一校三院”(防城港市行政学院、防城港市社会主义学院、防城港市中华文化学院)体制。防城港市廉洁警示教育基地位于防城港市委党校内,是我市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场所。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讲解员2名
岗位职责:主要承担廉洁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运行、管理及校(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普通话标准、形象好、气质佳,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应聘者须于2025年8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中共党员优先;播音主持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教育学类毕业者优先;获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优先;优秀毕业生、学生会干部、具有重大社会实践活动经验者优先。
6.在原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在读的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8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才网、防城港人才网、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网站、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聘廉洁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以PDF扫描件发至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邮箱(fcgdxbgs@gxi.gov.cn)。考生应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应聘XXX岗位+姓名”。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核
我校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资格审查情况、岗位要求进行匹配筛选,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试讲)
本次招聘分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环节,分值各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以上(含7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成绩按4:6权重计分。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情形的,根据考试情况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工作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聘用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由我校根据面试(试讲)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在防城港人才网、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廉洁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属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薪酬按“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3300元/月,研究生学历3800元/月)+在校工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执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聘用期间,休假、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未尽事宜,由中共防城港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97705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