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凤山县人民法院经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为做到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名,其中书记员1名,新闻宣传员1名。
(一)书记员工作职责
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新闻宣传员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院重大活动、重大案件、重大会议的摄影、摄像及报道;负责本院内网、门户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宣传平台内容的编辑、发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5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有从业经验2年以上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能熟悉操作电脑,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掌握速记等审判辅助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的优先考虑;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特长的人员。
新闻宣传员资格条件: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及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男女不限;
2.能熟悉操作电脑,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视频剪辑软件等,文字功底扎实,有写作特长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特长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处分期间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文末下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1张1寸蓝底证件照、专业资质或技能证书复印件交到现场报名,并带上原件进行审核;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止(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址:凤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2室;
4.报名咨询电话:0778-6818775。
(二)资格审查
由凤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人员:报考新闻宣传岗位人员;
2.笔试时间:预计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凤山县人民法院五楼大会议室。
(二)速录测试
1.速录人员:报考书记员岗位人员;
2.速录时间:预计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速录地点:凤山县人民法院五楼审委会议室。
(三)面试
新闻宣传员根据笔试成绩、书记员岗位人员根据速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速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政审时参照法院公务员招录要求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1.院党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政治部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聘用期内,聘用人员按照《凤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周末双休、带薪年休假等待遇,差旅按照相关规定发放;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用人需求情况,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相关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8-6818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