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办通〔2022〕112号)《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办公室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林县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田办通〔2023〕3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职级制改革,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养深厚、管理能力突出的专家型校(园)长队伍,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人才库公开选聘部分幼儿园园长。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选拔办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选拔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聘职位
田林县第六幼儿园园长1名、田林县潞城瑶族乡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
三、选聘对象
田林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人才库中具有相应校(园)长职级人员(详见附件1、附件2)。
四、选聘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3日,08:00—12:00,15:00—18:00;
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5日(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地点:田林县第二小学。
(三)考核时间:2025年7月30日前。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时间:2025年8月10日前。
五、选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高质量发展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关爱学生发展、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其中,选聘田林县第六幼儿园园长必须是现任公立幼儿园园长、城区公立幼儿园副园长人员,选聘田林县潞城瑶族乡中心幼儿园园长为现任公立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人才库人员,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岗位要求的其他资历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6.下列情形列为“一票否决”,取消选聘资格:1.近两年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2.处于立案、处分期内的;3.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师德师风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田林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田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聘园长的岗位名称、任职资格条件、选聘程序、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等。
(二)成立选聘委员会
从专家评委资源库中随机抽取知名校长、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代表组建选聘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选聘工作需要成立选聘评委小组,每个小组成员7人,设主评委1人,评委6人。
(三)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办法,1人限报1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田林县教育局人事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填写《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公开选聘申报表》(附件4),同时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校长职级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相关证明等材料。
(四)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应聘者材料的真实性,除申请表外,其他相关材料现场核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1份。校级领导选聘,由县教育局人事股汇总应聘者情况,报县教育局党组审定参加选聘面试的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资格条件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合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答辩
由县教育局于面试答辩前一天前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答辩。选聘委员会组织实施选聘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教育理念、办学思路、学校管理、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养。面试答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应聘者的面试答辩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答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六)确定考察人选
选聘委员会根据面试答辩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提出考察人选,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
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八)确定拟聘人选
县教育局党组根据考察人选的基本条件、面试答辩和考察情况,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如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是否从考察人选中调剂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人选
将拟聘人选名单在田林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田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确定人选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经县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报县政府、县委领导审批,确定园长人选,由县教育局办理聘任手续。
七、聘期管理及待遇
(一)实行园长试用期制度。新任园长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园长聘期。
(二)实行园长聘期制。园长每届聘期为4年,聘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三)园长待遇。聘期内,除享受受聘学校现行工资待遇标准外,享受相应校(园)长职级待遇。
八、结果运用
对于选聘为田林县第六幼儿园园长、田林县潞城瑶族乡中心幼儿园园长的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程序办理转为事业编制及人事调动手续(含事业编制人员)。
九、工作要求
(一)面试答辩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县教育局邀请校长职级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1名领导全程参与,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公开选聘园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面试答辩考场监督员。
(二)严格实行选聘委员会与应聘人员“双抽签”制度。选聘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操作规定、泄密失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选聘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