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
因工作需要,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工作岗位和数量
乐清市人力社保监察执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清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1名。工作内容涉及劳动纠纷调解、执法等事项,较适合男性。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面谈和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四、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规定更长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30日。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3.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有大专学习经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学历);
5.具有法律、综合统筹协调、社会事务、综合治理、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经历或法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等相关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人事档案“三龄两历”内容涉嫌造假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所列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报名方式一: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发至电子邮箱:yqrlsb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报名方式二: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纸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递交至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行政管理中心主楼B409办公室,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材料
(1)《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本人签字承诺;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三年度考核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单寸免冠近照1张。
3.资格初审。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谈
通过资格初审对象进入面谈环节。面谈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规则、时间与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根据面谈结果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并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间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面谈的人员中予以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人员名单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7-61880275。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