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因业务需要,浙江景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6名,主要从事承接淳安县中医院医共体分院相关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责任心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能胜任夜班工作。
(二)具体要求
具体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17:00止(工作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联系:
杭州市中医院淳安院区(淳安县中医院)急诊楼五楼人事科(64819011)。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请携带应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学历、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合法。若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
分院120救护车驾驶员:实践技能测试、面试。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分院120救护车驾驶员岗位: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的比例按照实际参加实践技能测试考生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的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与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浙江景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派遣至淳安县中医院医共体分院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薪酬待遇:按淳安县中医院医共体分院相应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节假日享受医院同岗位人员相同待遇。试用期按淳安县中医院医共体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给予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合同续签:合同期满,根据本人的意愿和淳安县中医院医共体分院的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浙江景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3867179723
杭州市中医院淳安院区人事科
0571-6481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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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淳安县中医院医共体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第二批).docx
附件2:应聘报名表.doc
注:此公告相关内容事项由浙江景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