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8人30个岗位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永委人〔2023〕6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优秀医学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下半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优秀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1986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永嘉县定向培养生、永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已与永嘉县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⑤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⑥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⑦《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⑧专升本(不含硕士研究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原平行录取一段)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三)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或专业要求相一致。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5年11月4日。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场次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仅进行网络报名而不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同步受理未进行网络报名人员的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5日9:00—2025年11月22日12:00。发送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邮箱yjxwjj202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名字加意向应聘岗位及岗位代码,联系电话:0577-57677616。
2.现场确认(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8日(周六)9:30-12:3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2)时间:2025年11月22日(周六)9:00-12:30
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文路548号)。
(3)已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参加现场确认。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可直接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核。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2025年下半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优秀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直接插入表内。
2.历届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应届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
3.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原平行录取一段)录取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原平行录取一段)录取证明(附件3)。
(三)资格审核和面谈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与报考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面谈。达成意向的报考者对照公告提供真实可靠材料,未提供相应材料,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的,责任考生自负。
(四)计划核减或取消
岗位代码为A029的岗位招聘仅在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考点进行,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结束后,岗位仍有空缺的,剩余岗位计划数转入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计划数等信息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发布)。若所有岗位在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中均已有拟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则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招聘会考点不再开考。
(五)面试签约
面试时间一般为招聘会当日,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
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下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遇成绩同分的,以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学历学位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视面试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被聘用人员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须自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才政策待遇
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或原一段)的毕业生等可享受《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人才待遇,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五、其他事项
(一)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二)专业审查要求。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材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四)县外在职人员须于体检结果公布后三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或相应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或相应成绩合格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
(五)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参加永嘉县医学类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六)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国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5767761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79518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