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1人15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1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龙港市市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市属国有企业正式在编职工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温州市内各县(市、区)户籍地或生源地的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为“龙港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龙港市户籍地或生源地的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为“龙平苍”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龙港市、平阳县、苍南县户籍地或生源地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1日0时。截止至2025年8月1日0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按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资格复审前。
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可报考范围为:
1.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5日9时—8月1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8月5日9时—8月12日17时。
重新报名时间:8月13日9时—8月13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2025年龙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lggzzp.zhaopin.zj.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需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后,还需上传以下附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面、反面;
②户口簿(证明户籍所在地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以生源地(龙港市生源含原苍南县龙港镇、舥艚镇、芦浦镇、云岩乡)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③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根据岗位需要);
⑤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报考“0104、0106、0108、0109、0111、0114”岗位的,须上传社保缴纳记录及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工资证明(银行流水),三者缺一不可且存在强关联性,否则视同不具备工作年限要求(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⑦报考“0104、0107、0108、0109、0111、0114”岗位的,须上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准,其中,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⑧报考“0101、0102”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注明入党时间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0101”岗位还另须提供《党务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以上证明须盖党组织章。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后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8月14日9时—8月1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报名成功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不退回考试费。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3日17时前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龙港人才客厅),经审核后可免除其考试费。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上级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调整资格条件再次报名,相关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公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20日9时—笔试开考前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共性材料:考生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部分岗位需另行提供材料:
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盖党组织章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
要求党务工作经验的岗位,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盖党组织章的《党务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要求其他工作经验年限的岗位,还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工资证明(银行流水)。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不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发布,不另向个人通知,请密切关注公众号相关信息。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考录指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笔试成绩高的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③年龄大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八)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列入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序列管理。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其他告知事项
1.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
2.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咨询电话:1895883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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