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保山第一中学引进优秀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体发〔2021〕124号)和《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办发〔2023〕22号)等有关规定,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6年第三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24年—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阶段属于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
(二)博士研究生不限定毕业年限及未就业。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6年第三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3个岗位共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6年第三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截止报名当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不满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员)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县级及以上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5年12月26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页和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保山发布、保山新闻网、保山教育体育、保山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转载。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下午17:30。时间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考应提供以下材料:《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6年第三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师范类专业证明、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学习期间表现优秀获表彰等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准备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可到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以上报名材料同时作为量化评分依据,请报考人员认真梳理,报名截止后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
(2)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请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发送至招聘工作邮箱:bsyzrsk@126.com。报考人员请注意,邮件主题未注明名字+报考岗位+联系方式或需要跳转外部链接下载简历的,均视为无效简历。报名材料未发送到上述招聘工作邮箱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4)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信息,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量化评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量化评分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面试。面试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60分钟准备时间,45分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同一岗位到同一层次班级授课。讲课结束主考官可根据课堂情况提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考官5人组成。全部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成绩为5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及时进行公示。
(六)实习量化。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为期一周的跟班实习,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指定班主任和年级备课组围绕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得出量化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实习量化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实习量化成绩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及时进行公示。
(七)确定签约对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实习量化评价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习量化评价成绩×50%。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并且出现了需要加试的情形,则加试一题面试题,加试成绩高者胜出。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依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签约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按规定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拟招聘人员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页和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1.本次招聘人员属于学校编制内教师,聘用后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新聘用教师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后按规定对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给予25万元的工作生活补贴;双一流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15万元。引进的教育专业人才服务期不得低于8年,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服务期限不满调离的全额退回下发的工作生活补贴。
3.聘用人员符合《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引才条件的,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再享受其他引才政策。
4.学校提供临时住房。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875-2120839
邮箱:bsyzrsk@126.com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0875-2122926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