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24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富宁县城区卫生健康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规范、有序流动,根据《富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操作规程》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文山州内事业单位公开考调45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到富宁县城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考调的对象及岗位
(一)考调对象
文山州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富宁县仅限各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新华镇卫生院除外)。
(二)考调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富宁县2025年城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公开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5.在文山州内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在富宁县仅限各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5年(即2020年11月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满6年(即2019年11月以前安置)。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不合格、不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即2022年—2024年);
2.工作时间不满5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满6年的;
3.有违法违规受处罚、处分的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四、公开考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按照发布通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本次岗位考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本通告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按以下几点提交材料:
1.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富宁县2025年城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经本人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同意、单位盖章后,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2.如实填写《富宁县2025年城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考调量化评分表》(附件3),该表上传时要求为excel电子表格格式上传,不能更改成图片、PDF格式上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全日制学历的提交)、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执业资格证及其它公开考调条件相关证明原件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备注:复印件每页须经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工作年限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单位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证明、笔试成绩加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以上材料每页须经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一张,命名“本人姓名”.jpg。以上1、2、3、4、5项材料按顺序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压缩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不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报名无效;审核部门收到邮件经审核后会及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复考生报名是否成功。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网上报名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对应邮箱发送报考资料,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②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录用后核对相关证书原件及档案,若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
③报考人员应使用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一致的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及参加考试;
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⑤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准确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导致不能按时正常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个人原因选错、漏选、多选报考岗位,错填、误填个人信息导致不能参加后续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⑥谢绝提前、延后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11月2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联系方式:富宁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6-6130323。
(四)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3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5:30到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四楼党政办领取。
2.笔试时间:2025年12月6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地点:富宁县城,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100分,主要测试考调对象的基础医学知识理论水平。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公示时间: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24小时内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告,请各位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要查询分数的考生,须在笔试成绩通告后24小时内向富宁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富宁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受理,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开展分数查询并在网上通告。
(五)考核
(一)考核量化。考核以量化加分的方式进行,具体量化加分事项为:一是近3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获1次及以上优秀等次加0.5分;二是获县委、县政府表彰1次加0.5分,获州委、州政府表彰1次加1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1次加2分,获中央、国务院表彰1次加3分。同一工作项目同时获各级表彰的,取最高表彰分值加分(以各级表彰文件、证书为准);三是近5年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含任职经历)加1分,乡(镇)卫生院副院长(含任职经历)加0.5分。
(二)拟调人选的确定。拟调动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与考核量化分的综合排名确定,排名第一确定为拟调动人选;对于部分需求人数多名的岗位,将按综合排名依次确定该岗位拟调动人选。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按考调岗位计划数确定,体检指定单位为富宁县人民医院。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富宁县卫生健康局通知时间要求统一到富宁县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在该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体检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考调资格,未按规定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调。
(七)确定拟考调人员
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等综合研究,提请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
(八)拟调人选公示
拟调动人选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nf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考调工作在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考调中笔试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参加考调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四)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6130323。
附件:1.富宁县2025年城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富宁县2025年城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富宁县2025年城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考调量化评分表
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