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满足本院工作需求,进一步为法院工作发展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经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驾驶工作;
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记录,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三、岗位要求
1.户籍:具有左贡县户籍或居住地为左贡;
2.性别:限男性;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C1或C1以上驾驶执照,需具备10年以上机动车驾龄及以上;无重特大交通责任行车事故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或斜视,无传染病及精神和心理障碍病史等不适宜做驾驶员的病史记录;
6.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助性,以及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能胜任公务公车、特种车辆驾驶工作,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因工作岗位性质特殊,需24小时待命,能适应节假日、夜间值班;
7.退役军人、汽车修理技师职业资格优先录用、持A1、A2证者可适当放宽。
※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1.曾因治安管理或犯罪受过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有酒驾、醉驾历史的;
4.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或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左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联系电话:0895-4554566
3.报名时所需携带材料:
①左贡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⑥5年内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原件;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安排应聘人员进行驾驶技能测试;提出录用名单,提交党组会审议;
5.公示:根据拟录用结果名单,报综合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
6.录用:根据公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签订《后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一年一签。
7.特别告知:(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齐全的个人材料;(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和内容
本次招聘以面试为主,面试通过后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有需要加班的情况提前通知;
2.驾驶车辆出差及下乡享受相应补助;
3.聘用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4500元(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扣款部分)。薪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出差补助。
4.驾驶员入职试用期1个月,经实习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驾驶员。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西藏自治区左贡县人民法院所有。
左贡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