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结合《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和《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21〕51号)要求,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益性岗位和残疾人岗位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西藏户籍。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的未就业人员。
(三)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相关工作(实习)经历或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三公开”原则,即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8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线上报名:发送报名表和所需材料至邮箱:3445004739@qq.com
线下报名: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行政办公室(一楼105室)
报名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44号
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历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2025年7月9日前完成资格审核,电话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面试,重点考察政治素养、沟通协调能力、身体素质等,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公示录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并在“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一)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残疾人岗位薪资待遇按照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缴纳三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岗位缴纳五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三)以上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监督举报电话
0891-6049608
六、咨询电话
13228911125(完玛才让)
七、其他事项
(一)有意应聘者请诚信报名,并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在任何环节(含试用期)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