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招聘
根据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户籍不限;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五)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至2007年10月出生);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普通话标准,表达流利;
(八)具备基本的公文处理能力;
(九)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一)按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作日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身份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原则参照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
(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评议、体检、递补、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月31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9:00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5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同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双河市军垦路156号)二楼交易中心。
4.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段内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11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前18名)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岗位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名单在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线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前6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其中,总成绩前六名经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上岗,其余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等待递补,递补有效期一年。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只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数,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七)招聘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随时作出取消聘用资格的决定。
3.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如发生变化另行在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通知。
4.参加本次面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将作为今后岗位空缺的递补人员,递补有效期一年。
本《简章》由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臧婷婷:0909—2296970,成仁鹏:0909—2282986
附件:

(点击下载岗位表)

(点击下载报名表)
来源: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