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服务岗政府雇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雇员窗口服务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工作。
(三)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专业不限,学历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5年8月31日。主要从事婚姻登记及相关工作,需节假日轮班。
(五)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通过网址“https://www.wjx.cn/vm/r7h0qdL.aspx”报名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20日9:00至9月21日18:00。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jpg、pdf格式),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学历证、学位证(如有)等(上传资料不齐全将不能通过审核)。
招考单位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初审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上传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时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为1:5,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5的,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廉政教育、行政能力测试等内容。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三)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环节,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不足5人,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环节。
1.资格审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880号安华汇北馆六楼)。
2.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需粘贴本人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在同一面A4纸上)。
(3)毕业证、学位证书(如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考生本人需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审查后退回原件,审核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面谈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面试过程。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并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统分,并向面试对象发放面试成绩单。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按招聘职位职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需提供广州市三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白云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政府雇员工资待遇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需凭短信通知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料不齐者不得参加相关考试。
六、附则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649404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举报、投诉电话:020-8639611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