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满足公证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博罗县公证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处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
公证辅助人员1名。
三、工作地点
博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四、岗位职责
(一)解答有关公证业务咨询,调解有关事项;
(二)维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大厅工作秩序及协助做好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
五、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奉献精神,能够适应窗口服务性质工作且具备较强抗压能力;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福利待遇
本次所招聘人员具体薪酬为固定工资,“五险一金”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享有公休、婚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八、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报名咨询电话:0752-6212812,6212802(工作日及周六: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发送至邮箱47392900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字样。
(三)资格审查。博罗县公证处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各类材料进行预审,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若达不到3:1,由考试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与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合同编等业务知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为3:1(如达不到该比例,由考试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外在形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技巧等综合能力。面试考官总人数为5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及公证处相关人员担任。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政审,确定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被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如接到正式录取通知后七个工作日无故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本招聘公告由博罗县公证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