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职责、数量、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时间首日);
5.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8月14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sfbrsk8988198@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聘员+姓名+联系电话。报名资料要求齐全、清晰、可读。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首页及本人内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备注姓名,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材料不全且不能在报名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审核通过。招聘单位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准考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邮箱(以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电子邮箱为准),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5以上(含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安排: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能力,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准时参加,未携带的,不得参加考试。
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入围面试情况将在云浮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地点为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市行政中心北5楼市府办人事科。入围面试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短信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综合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云浮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云浮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咨询电话:0766-898819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