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2人10个岗位
根据子长市文化事业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5年我市公开招聘文化艺术演职人员3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报考舞蹈演员岗位年龄限16周岁及以上,22周岁及以下(2003年8月31日至2009年8月31日),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25周岁(2000年8月31日至2009年8月31日);报考舞蹈编导岗位年龄限22周岁及以上,26周岁及以下(1999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报考二胡演奏员、笛子演奏员岗位年龄限22周岁及以上,27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报考打击乐(戏曲司鼓)、陕北民歌手、舞美岗位年龄限22周岁及以上,37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报考键盘乐器岗位年龄限22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2000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中专(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子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中舞蹈演职人员岗位所要求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子长市文化艺术演职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具体以《2025年子长市公开招聘文化艺术演职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7.本着择优招聘的原则,若本年度岗位招聘人员未达到人数要求,可分2年逐步实施招聘。
(二)不符合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子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zichan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详实填写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1.报名地点:子长市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上午8:00--下午6:00)-2025年11月9日(上午8:00--下午6:00)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到个人,通知内容包含面试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当天,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道者,视为放弃考试。
2.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①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本人签字确认。②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③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
3.考试内容
①专业展示:
舞蹈演员:自选舞蹈片段(3分钟内,音乐自备)
技巧展示(音乐自备)
器乐演奏员:自选曲目演奏(5分钟内,乐器自备)
陕北民歌手:自选陕北民歌2首(伴奏自备,其中清唱1首)
②即兴考核:
舞蹈岗位:根据命题进行即兴编排或表演;声乐、器乐岗位:根据指定旋律进行即兴演绎。
4.所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子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子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属于为子长市文化事业补充的演职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在未毕业见习期间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见习期满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结果,提出聘用意见,择优聘用,一年一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由聘用单位负责。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聘用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聘用单位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
(六)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等由市财政预算拨付。
四、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纪律要求
1.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3.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成绩按无效处理。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生应当提高警惕,警防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子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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