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的通知》(延退役军人局发〔2025〕14号)文件精神,2025年志丹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5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为2020年之后从志丹县范围内应征入伍,正常退役后复学并于2024年完成学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毕业后(含毕业班)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为2020年至2022年从志丹县范围内应征入伍,并于2024年前正常退役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3.须具备相应单位岗位聘用条件;
4.须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对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5.自愿放弃或已参加过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的,不再列入本次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由志丹县2025年大学生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idan.gov.cn/)发布定向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定向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4.报名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份(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3)入伍批准书复印件2份、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
(4)《志丹县2025年大学生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将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多名考生报考同一岗位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余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岗位选择后,不允许进行二次选择。
(四)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人员名单同时报县网信中心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严明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定向招聘工作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定向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定向招聘公正性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0911-6622223(志丹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