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作用,切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建设,根据《西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范围
拟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6名,为了方便工作,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应设在西安市辖区,且在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或者执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
(二)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熟悉区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程序,具有房屋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与出让转让、建筑工程招投标承包、工程设计与验收等方面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四)执业律师需具有5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验且专业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
(五)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身体健康且有时间与精力履行职责,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六)熟悉行政法理论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具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等从业经验,同等条件下,对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经历律师优先选聘。
三、主要职责
(一)根据需要参与区委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对全区党内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及报备审查提供法律服务;
(二)为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建议,或进行法律论证;
(三)为涉及区级四大班子及区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案件、事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四)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
(六)为重要经济产业调整、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论证;
(七)参与重大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征用)等活动,为相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提供法律意见;
(八)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提出改进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九)参加列席区政府重要会议及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选聘通过线上方式报名。参与选聘的个人登录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zk89017168@163.com(联系人:郭欣怡,联系电话:89017158)。
(三)初审
区司法局对参与选聘的律师资料认真审核,发现资料不实不全的及时通知本人完善,报名截止日期前未完善的视为放弃。
(四)遴选
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年龄、经验、业务专长等因素,在初审合格人员中进行择优筛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聘任
以区政府名义为拟聘任人员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区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两年,聘期满自动解聘。聘期内出现违反党纪政纪或因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处分、处罚,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因犯罪受到到刑事处罚等情形的,即时予以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区司法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履行情况,对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