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0人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强县战略,积极引进优秀教师,推动稷山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开引进优秀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共计引进优秀教师50名(详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
引进对象为在稷山县外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在聘教师,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稷山;
2.非稷山籍,但直系亲属在稷山工作或定居;
3.本人或配偶在稷山已购住房;
4.有意愿到稷山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引进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修养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引进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高中教师优先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前教育阶段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1989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22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评选过市级以上模范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5.中小学教师须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岗位要相符。
6.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职,且在现工作岗位设岗聘用。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教师优先引进,特别优秀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8.现工作单位及编办、人社、财政、教体等部门同意调动。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在受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由人社、编办、财政、教体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如下:
1.报名。有引进意向的本人填写《稷山县2025年度公开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相关印证材料(详见附件3)报送县教体局人事股。报送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至8月22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初核。由县人社局联合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县域内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及报名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择优评选后提出初步调入意见。
3.面试。组织拟调入人员进行面试,按岗位计划择优录取。
4.外调考察。面试通过后,拟调入人员填写《稷山县在外教师回稷山工作商调表》。盖章交回后,实施外调考察。编办、人社、教体、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拟调入人员现实表现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考察。
6.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编制性质对等的原则,提出岗位安排建议,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
7.公示。拟调入人员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8.入职。公示无异议后,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履行有关入职手续。
六、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责任自负。
2.拟引进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的,以及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引进人员须在我县教体系统实际服务期满5年。
4.公开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由稷山县2025年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552388013223696213(郭老师)
监督电话:15013486868(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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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稷山县2025年公开引进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
2.稷山县2025年公开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
3.报名提供材料目录
稷山县2025年公开引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