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山东大学潍坊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此次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参照《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链接如下)。
https://rsrc.sdu.edu.cn/rscx/info/1367/7445.htm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
管理岗位2人。
(二)工作地点
山东潍坊。
三、岗位职责及岗位条件
(一)办公室管理岗
1.岗位职责
(1)研究院项目、财务、资产等日常管理;
(2)研究生教学安排、思政教育、学生事务管理;
(3)与潍坊市相关部门、山东大学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4)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遵规守纪,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
(3)具有人文社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思政教育专业优先;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10年以上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
(5)具备较强的文笔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技术推广岗位
1.岗位职责
(1)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
(2)与企业、潍坊市相关部门、山东大学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3)平台建设及管理;
(4)协助研究院办公室管理岗做好日常工作;
(5)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遵规守纪,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
(3)具有理工科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能源动力类、机械类等专业优先;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10年以上实验室建设、技术推广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独立开展技术推广及成果转化工作的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证件照);
(3)国内高校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须提供相关证明,以及简历中所填写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中共党员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开具的党员关系证明信;
(6)《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
(7)《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3);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1)-(6)项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命名,第(7)项材料无需扫描,与pdf文档一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应聘山东大学潍坊研究院材料”。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二)考试
1.研究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及考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安排等将另行在山东大学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网站发布(https://www.epe.sdu.edu.cn/),并以邮件形式通知本人,对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逐一通知。
2.进入考试名单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组织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3.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察与体检
通过考试人员参加考察、体检。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将在山东大学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网站予以公示(https://www.epe.sdu.edu.cn/),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要求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工作。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五、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1-88392061
2.邮箱:baishuzhan@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