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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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5/21 -2025/6/2
笔试时间
2025/06/06 09:00

仲裁秘书招聘启事


根据服务单位(青岛仲裁委员会)需求,山东恒晟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仲裁秘书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主要职责是为服务单位提供仲裁程序管理和服务等劳务,日常接受青岛仲裁委员会管理。具体事项如下:



招录岗位及待遇等


招录岗位:办案秘书


(一)


计划招录人数


2人。


(二)


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的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


3.外语达到相当水平,熟悉计算机操作;


4.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


岗位职责


仲裁程序管理和服务。


(四)


薪资待遇


基本工资+绩效+四险一金,带薪年假,薪酬待遇将随工作年限延长和业务水平提升相应增加。


(五)


工作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



招聘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


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rk@hsykgjt.com。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报名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学历(学位)证书。


截止日期:2025年6月2日。


咨询电话:15192560039(王经理)


(二)


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6日上午9:00,青岛仲裁委员会12楼多功能厅。


(2)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指定专门教材,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3)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作为同一名次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放弃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将通过我司网站(www.hsykgjt.com)和青岛仲裁网站(www.qdac.org)、公众号公布。


笔试成绩1年内有效。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通过我司网站(www.hsykgjt.com)和青岛仲裁网站(www.qdac.org)、公众号公布。


(三)


体检及审查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选,视作放弃。审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拟招聘人选体检、审查不合格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审查。


(四)


录用


拟招聘的人选体检及审查合格,青岛仲裁委员会予以录用,并通过我司网站(www.hsykgjt.com)和青岛仲裁网站(www.qdac.org)、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司按程序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合同,至青岛仲裁委员会工作。



有关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请下载模板并完整填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信息与材料将会得到妥善保存。


2.电子邮件主题请按照“应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手机号码”的方式命名,例如:仲裁秘书+张**+186******。


3.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面试等事宜,不接待来访,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4.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如有不实、造假,取消录用资格。



服务单位简介


青岛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4月由青岛市人民政府组建,是青岛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是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创始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仲裁委员会秉承“依法、公正、亲和、高效”服务理念,成功化解大量国内外商事纠纷,已成为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仲裁机构。在第二届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中被评为“全国十佳仲裁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机构”,在第三届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中被评为“全国十佳仲裁机构”。


青岛仲裁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着力打造职业操守规范、业务精湛的专业化、职业化仲裁秘书队伍,推动青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贡献仲裁力量。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