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1名,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政策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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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中共党员,具有十年及以上基层调解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具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获得省级及以上调解工作荣誉的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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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
1、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及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2、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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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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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5年8月5日-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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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将要求的报名材料集中在一个文件夹中并压缩,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whfthr@126.com。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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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1.提交亲笔签名《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下方附件;
2.党员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开的证明;
3.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
4.基层调解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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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公众号,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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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女士
咨询电话:0631-5965322
(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1:30,13:00-17:00拨打电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