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2个岗位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5名。其中,书记员14名;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3.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5.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未在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6.无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至35周岁;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样具有优先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12月3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3.联系电话:0813-5112971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能证明自身能力素质的其他材料(如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书记员:考试总分100分(笔试30%,测试30%,面试4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和法律基础知识。测试,采取电脑打字测试、记录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笔试和测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分100分(笔试50%,面试50%)。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同书记员一致)。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同书记员一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笔试、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址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分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者本人。
2.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按指定项目统一进行。体检由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具体可查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上岗试用。合同期为2年,合同签订原则上一年一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