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中共德阳市旌阳区纪委、中共旌阳区委巡察办计划面向旌阳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根据《旌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旌阳区纪委监委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旌阳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共3个选调名额。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旌阳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全区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单位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两个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7.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8.符合旌阳区流动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1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德阳市旌阳区纪委、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巡察办负责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告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tfjy.gov.cn)发布,后续事宜将在“清廉旌阳”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备齐后,本人前往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组织部213办公室(昕水河巷3号)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00至12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表》(附件2),备纸质版;
2.一寸本人蓝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清晰的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备电子版;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备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备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德阳市旌阳区纪委、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巡察办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2.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3.区纪委将在2025年12月4日18:00前通知报名者领取准考证,未收到通知的报名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联系电话:0838-2538402
准考证领取地址: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组织部213办公室(昕水河巷3号)。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并领取准考证的人数与选调名额达到3:1即可开考。
2.若每个岗位选调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30人的,则直接面试,若有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清廉旌阳”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本次选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包含30人),先笔试后面试,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入围面试人员与选调名额5: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沟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3.成绩计算
①仅面试: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
②笔试+面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成绩进行总排名,并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清廉旌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实际参加人员的考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各选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时主考官打分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主考官打分分数仍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清廉旌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体检由岗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2.考察
考察由岗位选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复核。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各岗位所属主管部门通过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清廉旌阳”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岗位编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由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由中共德阳市旌阳区纪委、中共旌阳区委巡察办负责具体选调事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
1.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清廉旌阳”微信公众号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选调工作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旌阳区纪委、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53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