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通江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一)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聘用制司法警察:1名。
具体职位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通江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职位情况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
4.年龄18-30周岁(1994年11月22日至2007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5.巴中市户籍人口或巴中市常住人口;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速录、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须具备较好的体能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依照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9.存在任职回避情形和其他不宜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在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在拟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1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通江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厅(通江县诺江镇高明大道1111号)。
4.报名需提交资料:
(1)《通江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信息表》一份(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电子版《报名信息表》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贴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巴中市户籍或巴中市常住人口证明;
(4)具有2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佐证资料;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背面备注姓名)。
5.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25年12月4日至12月5日登录报名所提供的个人邮箱账号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7.报考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和个人邮箱账号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
1.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笔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
2.速录测试(体能测试)
(1)速录测试:聘用制书记员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综合评分,测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速录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聘用制司法警察主要测试体能状况,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M跑、4×10M往返跑,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测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根据笔试、速录测试(体能测试)折合后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则参加笔试和速录测试(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速录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形成总成绩,在通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无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按面试成绩高者、速录测试(体能测试)成绩高者的顺序进入体检。
2.体检要求。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个人征信及综合表现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4.其他。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的最终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本次招聘未予聘用的人员将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递补人员库。若有新增人员需求,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通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与通江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通江县人民法院督察室、机关纪委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7-7230120,受理举报。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通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712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