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个岗位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夹江县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夹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因经济社会发展,个别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进行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考生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考生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对于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是一级学科(专业类),而招聘公告设置的专业条件是二级学科(专业)的,以考生就读高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考生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3.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条件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5日16: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考生按照《岗位条件一览表》岗位及要求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764304612@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夹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时应提供《报名信息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以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岗位调整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夹江新闻网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初审
由夹江县卫生健康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5年11月26日12:00前反馈至考生邮箱。
2.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5年12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2)地点:夹江县卫生健康局(夹江县漹城街道青衣大道999号A座15楼)1516办公室。
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夹江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考生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若出现拟聘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夹江新闻网(http://www.jjxinwen.cn)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面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及体检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教育部相关网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据实出具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夹江新闻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夹江县卫生健康局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报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其中,考生系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后,由夹江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报到。报到后组织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夹江县纪委夹江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18283315920)。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夹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除首次公告和公示环节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夹江新闻网发布外,其他事宜均以夹江新闻网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
因考生不主动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该环节和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特别是考核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833—5662377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33-565725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652056
县卫生健康局:0833-5686923
附件:1.夹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夹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夹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添加日期: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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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夹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添加日期: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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