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
根据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乐山市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乐山高新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名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人员2个(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主要招募普通高校应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同等纳入招募范围。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三、岗位职责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人员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操作,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顺利进行。辅助医护人员开展技术操作、信息采集、记录整理、数据录入、患者随访、慢病管理等工作。
四、服务期限
医疗卫生辅助岗服务时间为1年。
五、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信息在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挂网公示。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9:00至8月15日下午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时到达邮件报名无效。
2、本次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募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报名邮箱243129563@qq.com(邮件主题备注:岗位名称+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资料包括:
(1)《乐山高新区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
(3)毕业证扫描件;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协议及年度考核证明;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信息表填写不规范、不完善的视为无效资料。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邮箱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准考证中将会明确是否增加笔试环节以及面试相关事宜。
(二)资格复审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1:20,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岗位专业知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1:20,则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所有报名资料纸质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须携带原件收复印件;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协议及年度考核证明须提供原件收复印件;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须提供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参加面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核减情况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公告。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招募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本环节只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募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以及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本环节递补1次。
(六)签订协议
考试、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与招募单位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七)上岗时间
由招募单位通知上岗时间,并进行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服务期间待遇
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八、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二)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解除协议。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募公告、其他要求、相关事宜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招募工作,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公开招募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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