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中医药管理局、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雅安市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宝兴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同等条件下,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招募。
二、招募计划
(一)招募岗位数量
本次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宝兴县2025年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岗位职责
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操作,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顺利进行。具体岗位由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三)工作期限
医疗卫生辅助岗服务时间为1年。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招募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组织网络报名。报名工作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宝兴县卫生健康局(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5号)。
(3)报名所需材料:《宝兴县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个人征信报告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协议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鲜章);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的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一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募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确定。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20人以上(所有岗位审查合格人员之和)时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笔试。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募岗位的招募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9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募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未达到3:1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20人及以下(所有岗位审查合格人员之和)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募岗位的招募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宝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随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宝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反映有不符合招募资格和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五)签订服务协议
招募计划完成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针对项目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统一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五、服务期间待遇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六、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二)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解除协议。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已经签订协议的予以解约,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它事宜
(一)本公告在宝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最新动态和通知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造成损失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6826956
附件:1.宝兴县2025年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宝兴县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报名登记表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