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3人9个岗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精神和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修订<雅安市名山区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名委组发〔2023〕35号)有关要求,现就雅安市名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四川省户籍人口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详见《雅安市名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四川省户籍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德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6.年龄18—40周岁(1984年6月5日—2007年6月7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能报考的失信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三年的人员;
8.雅安市名山区社区工作者当前在岗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11.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加分条件
1.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5分,按持有最高资格证加分,不累计加分;
2.退役军人军龄满2年加1分,后每满一年加1分;
3.烈士子女加2分;
4.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人员、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每服务满1年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不组织网络报名。报名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岗位选择。考生查阅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名,一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7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服务促进中心(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彩虹南路1号农口大楼1楼)。
4.报名所需材料:
(1)纸质《雅安市名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生信息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
(2)本人户口簿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信用报告;
(5)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免冠一寸彩照;
(6)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见《雅安市名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所需材料列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笔试相关事项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由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雅安市名山区社区工作者达标选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减招聘名额。若招聘名额有调减,调减后的有关情况与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笔试相关事项公告要求,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服务促进中心(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彩虹南路1号农口大楼1楼)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缺考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此次笔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笔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总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将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在参加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由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应聘人员在《考生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准考证》领取。对于进入面试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等以笔试总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为准。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雅安市名山区社区工作者达标选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相关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开展。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确认。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道)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聘用工作原则上于9月30日前结束。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程序续签合同。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镇(街道)完成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将聘用结果报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修订<雅安市名山区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名委组发〔2023〕35号)执行。其中:
(一)试用期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各镇(街道)党(工)委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二)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各镇(街道)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岗位等级奖补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修订<雅安市名山区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名委组发〔2023〕35号)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3291656(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