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贡市精正公证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自贡市精正公证处招聘公证员1名。
二、招聘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条件,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司法局(自流井区五星街大同路7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将附件《公证员岗位报考信息表》打印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或天府通办APP打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报考信息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自贡市自流井区司法局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四、面试
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予录用。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人员体检、考察和聘用。
五、体检
体检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来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自流井区司法局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统一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地点为自贡市精正公证处(自流井区高坪地3号2楼)。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整个招聘过程都受到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严密监督。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相关应聘人员的应聘和录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贡市自流井区司法局0813-8107924)。
十、工资及相关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法定保险;工资待遇参照现有自贡市精正公证处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
十一、咨询电话
自贡市自流井区司法局:0813—81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