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9人19个岗位
为满足医院用人需要,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9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9日期间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9日期间出生);50周岁以下(1974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以应聘者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及《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的招聘方式。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25年5月9日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sjkw.nx.gov.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nxfeyy.cn)及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
1.时间: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9:00至5月23日(星期五)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5月23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链接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通道二维码
报名链接:http://121.41.5.14/el.html?f=28lJqRQJiXS
温馨提示:2025年5月17日9:00至5月23日18:00系统开放报名。
3.要求: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以便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信息填写不全者不予初审通过。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属于不得应聘情形、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信息分批次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发短信等方式向应聘者进行初审结果确认。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报名人员可登录下方链接:
http://121.41.5.14/el.html?f=2aLddqNsEjm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审核情况。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考核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以具体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历次学历证、历次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内容以通知内容为准);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本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合格通知单。按照实际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下一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3天。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在资格审查结束时仍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2025年6月(具体以医院通知时间及地点为准)。
(二)考核方式。采取考核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应聘者自行准备PPT进行答辩,评委结合应聘者个人业绩及现场答辩情况考核打分。整体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答辩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体检
体检在本院之外的地级市三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或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1次,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九、考察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我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二、相关要求
(一)因客观原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医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医院官方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考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关于招聘考试、资格审核、录用等相关通知。
十三、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951-7898153
报名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951-7878677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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