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总计3名,分别为:
1.文员2名;
2.驾驶员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驾驶员不限)。驾驶员要求拥有C1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能熟练驾驶机动车,同等条件拥有B1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情形的。
5.曾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8日
2.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下载页面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报考驾驶员岗位还需驾驶证扫描件。
以上材料发送至福清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工作邮箱:
2163495383@qq.com.
3.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正式、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
2、组织入围人选进行面试。
六、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开展考察(含政审);
2.经考察符合条件拟予以录用的人选组织体检(自费)。
七、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八、薪酬
劳务派遣制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融政办〔2020〕5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薛先生
0591-62117506
0591-62117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