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7个岗位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和江西省政府批准设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13439),是赣南师范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省域副中心城市——赣州市中心城区,校园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教学设施完备。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 计划 |
硕士专业要求 |
岗位条件 |
备注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
教学科研1 |
2 |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
本科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04)、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080710T)、电子信息工程(080701) |
有企业开发相关项目或省级及以上电子类学科竞赛获奖者(或指导者)优先考虑。 |
吴老师: 13766304526 |
教学科研2 |
2 |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2)、人工智能(085410) |
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080701)、通信工程(08070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05)、信息工程(080706)、电磁场与无线技术(080712T)、电波传播与天线(080713T)、人工智能(080717T)、自动化(080801)、物联网工程(080905) |
有企业开发相关项目(嵌入式方向)或省级及以上电子类学科竞赛获奖者(或指导者)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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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3 |
3 |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控制工程(085406)、仪器仪表工程(085407)、机器人工程(085510)、智能制造技术(085509)、电气工程(085801)、航空工程(085503) |
本科专业为:自动化(080801)、机器人工程(080803T)、智能装备与系统(080806T)、工业智能(080807T)、电子信息工程(0807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测控技术与仪器(080301)、精密仪器(080302T)、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082008T)、飞行器设计与工程(082002)、飞行器动力工程(082004)、飞行器制造工程(082003) |
有企业开发相关项目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类学科竞赛获奖者(或指导者)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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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 计算科学系 |
教学科研4 |
2 |
计算机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085405) |
熟悉3D资源开发的软件、流程和规范;熟练掌握C#或C++编程语言,能够使用UE或Unity进行开发 |
无 |
李老师: 13607979504 |
教学科研5 |
2 |
人工智能(0854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085405)、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
本科专业为:人工智能(080717T)、计算机类(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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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6 |
2 |
数学(0701)、统计学(0714) |
本科专业为:数学类(0701)、统计学类(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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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7 |
1 |
计算机技术(085404)、人工智能(085410)、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网络空间安全(0839) |
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类(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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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系 |
教学科研8 |
1 |
家具设计与工程(0829J5/0829Z1/0856/0855) |
本科专业为:家具设计与工程(082404T)、工业设计(080205)、产品设计(130504) |
无 |
邬老师: 13767727318 |
二、基本条件
(一)总体要求
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热爱高校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证明材料。
(三)年龄要求
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2日后出生)。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与原单位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2026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扫描如下二维码或点击报名链接,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注意事项:上传佐证材料时,请按如下目录顺序,将各类材料整理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不超过10M)。文档命名为:拟应聘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姓名+所学专业(专业代码)+联系电话(例如:教学科研1+某某大学+张三+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13900000000)。
1.有本人亲笔签名并贴有彩色免冠照片的《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扫描件。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对应最新的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研究方向未在毕业证书上写明的,需提供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5.近亲属关系报告承诺书(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统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26年1月15日前在学院官网(https://www.gnnustc.com/)予以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进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完成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专业特点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及成绩占比(见附件4)。招聘岗位设置笔试环节的,如遇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6倍(含)的,则取消笔试环节,直接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考核。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试讲、面试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的全部考生进入试讲、面试环节,如遇末位同分一并进入试讲、面试环节。入闱名单于笔试当天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3.试讲、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过程中自备PPT等辅助展示材料,不得透露个人信息,签到时交工作人员。
4.总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入闱体检、政审环节人员。如遇末位同分,则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试讲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政审、公示
(一)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审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公示。对体检、政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递补。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者,与学院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原则上须在岗服务6年,未满服务期离职者,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入职后需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八、联系方式
地址:赣州市红旗大道61号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网址:https://www.gnnustc.com/
邮编:341000
电话:0797-8267317
联系人:熊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