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4个岗位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共青城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10名,详见(附件1)招考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9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11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在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1.注册报名。考生可在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5日12:00期间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进入“2025年共青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及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1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完成在线报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网上缴费人数为最终网上报名成功人数。缴费时间截止为2025年11月25日16: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3.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2025年11月27日09:00至2025年11月29日09:00期间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打印准考证。
后续事项请随时关注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
(三)笔试
1.时间、地点:2025年11月29日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相关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四)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未达到1:5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南昌人才招聘网上另行发布。
体能测评达标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执行。其中,突击指挥职位体测标准参照《2025年共青城市公安局招聘突击指挥职位辅警工作实施细则》(附件4)要求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后,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五)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如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3.当同一岗位人数分布在两个及以上考场时,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低于60分或者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闱资格。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7.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其中,突击指挥职位综合成绩=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7日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在南昌人才招聘网上另行公布。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薪酬待遇
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招聘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四、有关事项
(一)设立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91—86805139。
(二)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应聘要求的相应证件。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联系电话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791-83802512,15870000931
单位咨询电话:0792-4399220
监督举报电话:1988669096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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