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2个岗位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县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留置看护辅警5名,共分2类岗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详见附件1《崇义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7年11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所有环节);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特长的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③自行打印填写好《崇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④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全或资料造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崇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二楼办公室(地址:城北大道厚学路塔下老村部)。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及体能测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5.报名咨询电话:钟警官15270700865;廖警官18870888963。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现场告知报名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采取统一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阅卷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
3.根据笔试成绩,公布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如遇末尾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具体科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
2.体能测试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应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试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因体能测试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试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入闱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准予进入后续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生活常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崇义县公安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体检费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因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聘用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按2600元/月工资执行,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以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待遇按照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发放(含工资、五险一金、服装装备、工会福利、体检等)的标准予以保障。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监察机关另行按照规定发放看护补助。
3.留置看护辅警参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考核。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由公安机关统一调配使用。无留置看护任务时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留置看护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
六、递补说明
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储备库,考试总成绩保留至下一批次招聘留置看护辅警之前。若期间出现岗位空缺,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崇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钟警官15270700865;廖警官18870888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