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3个岗位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赣江新区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赣江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3日至2007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11月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12:00止。
2.报考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江西赣江新区网”(www.gjxq.gov.cn)进入“2025年赣江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个人信息,选报招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500kb以下)及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
3.诚信报考。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缴费截止时间至2025年11月12日12:00。报名考试费标准为50元/人。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5.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弃考及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费不予退回。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相关知识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查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合格者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体能测评
1.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须三项全部合格。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对合格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并由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准予进入后续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含只有1人),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修正系数。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上述平均分计算时均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照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4.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如实际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确定的人数,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六)体检
1.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勤务辅警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附件4)。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3.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缺额数1:2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递补1次。
(七)考察
1.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该岗位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递补1次。
(八)公示
将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对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聘用人员辞职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经赣江新区公安局研究,可从相应岗位体检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充聘用。
(十)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备用人员库
招聘工作结束后,所有参加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将被纳入赣江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员库,作为我局补充警务辅助备选人员,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经新区管委会同意,可根据辅警岗位空缺情况,在辅警员额内,从该后备人员库中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开展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
四、薪酬待遇
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招聘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及时关注信息。招聘信息将通过江西赣江新区网(www.gjxq.gov.cn)发布,请持续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1.岗位咨询电话:0791-86308642
2.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791-83886209
3.监督电话:0791-86308635
(二)确保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均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参与现场程序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五)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5年11月3日。
(六)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江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