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人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8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岗位学历及技能要求:
(1)灭火救援员、乡镇灭火救援员岗位:限男性,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2)驾驶员、乡镇驾驶员岗位:限男性,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需参加驾驶专业能力测试。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3)通信员岗位:限男性,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服务器等运维知识、网络安全相关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从事一线消防信息通信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4)无人机操作员岗位:限男性,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无人机操作证书(CAAC或AOPA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无人机,从事一线无人机操作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5)接警调度员岗位:不限男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有较好的逻辑反应、沟通协调和文字采编与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能适应长期24小时坐班、全天候调度等较大强度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岗位工作地点在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56号)。
(6)消防文员(财务)岗位:限女性,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有消防救援队伍财务工作经历或具备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岗位年龄要求:以上岗位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90年9月11日至2007年9月11日)。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消防文员(财务)岗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超过37周岁。
5.具有车船驾驶(A1驾驶证)、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及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另报考袁州大队、铜鼓大队灭火救援员岗位,具有中医理疗、康复治疗等资质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报考万载大队灭火救援岗位,具有中医理疗、康复治疗或心理咨询等资质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经政治审核合格,且具备前款第2项、第3项条件和体检合格的,可直接聘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受处分,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因吸毒、赌博、嫖娼、寻衅滋事、酒驾、醉驾等接受过公安派出所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5)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含本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在职人员);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线下报名: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近一个月的征信报告(详版)、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
(2)线上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宜春市政府专职消防队招聘报名表》(附件1),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并附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近一个月的征信报告(详版)、相关岗位要求证书和辅证材料(不限于退伍证、驾驶证、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根据自身意向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予受理。
备注:只需通过线上或线下其中一种途径报名即可,线上报名的考生需及时关注邮箱、电话、短信等相关信息。报名表见附件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单位或多个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并取消该考生报名资格,报考岗位所需学历的应正式取得学历证书。灭火救援员与乡镇灭火救援员、驾驶员与乡镇驾驶员均为不同工作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由各招聘单位考点在上级的统一安排下开展,考生根据各招聘单位考点工作人员的通知参加考试。招聘考点安排在支队培训基地(报考袁州区、万载县、宜丰县、铜鼓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考生)、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报考高安市、丰城市、樟树市、奉新县、上高县、靖安县的考生)。报考接警调度员、消防文员(财务)岗位的考生统一在支队培训基地参加考试。招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报考灭火救援员、乡镇灭火救援员、驾驶员、乡镇驾驶员、通信员、无人机操作员岗位的,体能分数占比60%、面试分数占比30%、岗位适应性测试占比10%;报考接警调度员、消防文员(财务)岗位的,体能分数占比10%、岗位适应性测试占比60%、面试分数占比30%。
1.体能测试中男子15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占60分、俯卧撑(女子跳绳)占20分、仰卧起坐占20分。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体能项目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2)按照体能测试当日满的年龄进行年龄段考核计分,任何一项不达标的,予以淘汰。
考生务必确认自身身体健康,充分考虑自身对测试强度、天气状况等的适应度,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量力而行,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现场须递交2025年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招聘对象承诺书(附件2)。
2.所有考生需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
(1)灭火救援员、乡镇灭火救援员岗位:主要考察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共2个项目,分别为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每项限考2次(取最好成绩),其中有一项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测试标准见附件3)。
(2)驾驶员、乡镇驾驶员岗位:主要考察驾驶员岗位考生的驾驶技能,考核内容在B2驾驶证考试项目(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加减挡位操作、靠边停车、掉头等)中随机选取部分项目进行测试,限考2次,由地方驾校根据项目考核标准予以评定,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的,予以淘汰。
(3)通信员岗位:主要考察通信员岗位考生的计算机、服务器等运维知识及操作,网络安全相关知识及操作,总分100分,限考1次。
(4)无人机操作员岗位:主要考察无人机操作员岗位考生的无人机相关理论知识及操作,总分100分,限考1次。
(5)接警调度员岗位:总分100分,分为四个部分。
①听写速记(30分):播放一段标准普通话文字录音,考生在word文档中同步编辑原文,按文字准确率和操作用时评分;
②要素提炼(30分):提供一段文字,考生在word试题文档中按要求作答,按作答内容和操作用时评分;
③思维发散(40分):提供一个时政热点或话题,考生立即口述三条相关理解,按理解相适程度和反应用时评分;
④办公软件操作(不计取成绩):考生按要求操作常用办公软件,考查考生应用能力和操作熟练程度。
(6)消防文员(财务)岗位:主要考察财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和办公软件操作,总分100分,限考1次。
3.心理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考生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评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逻辑能力及职业认知度与适应能力等情况。面试总分100分,考生成绩为全体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体检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除上述招聘条件优先聘用情形外,以体能成绩排序先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及体能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则男生依次按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成绩排序先后进行排名,女生依次按800米跑、跳绳、仰卧起坐成绩排序先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考生名单。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陆勤人员标准)统一在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现场须递交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既往病史排查表(附件4、5),拒不递交的取消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体检过程中实行封闭管理,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体检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否则将被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果。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于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向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交复检申请,经支队会同医院研究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眼科不合格、结石、纹身、毒品检测阳性及其他可通过服用药物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以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
(五)政治审核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由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一是访查招聘对象本人,主要了解入职动机及是否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查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二是访查招聘对象学校,主要访查学历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学历造假等;三是访查招聘对象村(居)委会,了解招聘对象身体状况如何,有无重大疾病史,是否存在出国(境)、外出务工等情况;四是访查公安派出所、交警等治安部门,主要访查招聘对象个人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不符合招聘的情形,了解政治表现、思想品德、社会交往、家庭情况及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特别是有无吸毒、赌博、嫖娼等情况。存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予聘用。
(六)调剂
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考生应在招聘报名表中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剂。若服从调剂,由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若不服从调剂,则从体检入围名单中顺位递补录用。报考消防文员(财务)岗位的考生不予调剂。
(七)公示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入职报到时须签订《入职承诺书》和《岗位(职责)责任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未报到的或者公示人员存在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入职培训开始前,从公示的名单中按排名顺位聘用。自正式报到参加入职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入职培训,在试用期(培训期)三个月期满前,组织入职培训结业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入职培训结业考核不合格及存在相关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作性质和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24小时驻队,专职队员要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及轮休调休等指挥调度。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工作日实行8小时工作制,如遇特殊情形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财政实际进行核定,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约为5700元(含五险一金需个人缴纳部分)。樟树市、丰城市、奉新县和宜丰县等地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约为2800元(含五险一金需个人缴纳部分),具体薪酬待遇可咨询相关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的每月工资待遇为2500元至5000元不等,含五险一金需个人缴纳部分,具体薪酬待遇可咨询相关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正招聘原则。本次招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所有招聘信息均统一通过“宜春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应聘对象密切关注该公众号,以便实时掌握招聘动态。特别提醒: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未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且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考试费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推荐报名”“确保聘用”等名义提供有偿服务的,均与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无关,望应聘对象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坚守诚信报考原则。应聘对象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对象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
(三)保持手机通信畅通。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短信、微信群和电话等形式告知,请应聘对象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确保通信畅通。因应聘对象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不畅的,责任由本人承担;若因个人原因缺席招聘考试的,将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咨询电话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统招工作办公室:0795-3289119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795-3579202
附件1:宜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招聘对象承诺书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体能项目
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4:招聘对象既往病史承诺书
附件5:招聘对象既往病史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