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0人3个岗位
为确保城区学校秋季正常开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农村小学(含农村初中小学部)公办教师中采取公开考试方式选调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溪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组织和协调此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
二、选调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人数80名
1.从农村小学(含农村初中小学部)选调25名教师到城区公办幼儿园;
2.从农村小学(含农村初中小学部)选调35名教师到城区小学(含城东中小学小学部);
3.从农村小学(含农村初中小学部)选调20名教师到城区中学(含城东中小学初中部)任教。
四、选调岗位
1.城区公办幼儿园25名
2.城区小学(含城东中小学小学部)35名
小学语文13名,小学数学12名,小学英语10名。
3.城区中学(含城东中小学初中部)20名
中学语文10名,中学数学5名,中学英语5名。
五、报考条件
报考城区学校岗位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任教满3周年及以上的农村小学或农村初中小学部在编教师(不含未上编特岗教师);
2、报考中学岗位的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中学和小学岗位的教师,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报考专业一致;
4.由任教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证明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学历、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在校任教时间、任教年级、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学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在校工作表现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内容。(2)农村学校借用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需提供双方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六、选调程序
1.信息发布
2025年7月开始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信息。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5日上午9:00-7月16日上午11:30;
(2)报名地点:市教体局七楼大会议室;
(3)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门学科,不得兼报;
(4)报名时需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已填好的报名登记表,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登记表由考生在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现场不提供);
(5)由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专门人员在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同时发放准考证。
3.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
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选调人数时,考试成绩入围不得低于65分(含65分)。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分值及范围:所报学科专业知识50分,所报学段、学科的案例分析、教学设计70分,卷面总分120分。
4.录用
2025年7月中旬在公布考试入闱人员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有总成绩并列且超出选调名额的,取案例分析和教学设计的合计得分高者,若案例分析和教学设计的合计得分仍相同,取教学设计得分高者。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5.选岗
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因选岗而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只进行一次递补。选择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录取后,编制落在四小,在幼儿园任教满两年,经考核合格后,由本人申请,可以调入城区其他中小学任教。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拟选调人员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八、选调纪律及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参加选调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选调教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教师选调考试入围后,不服从组织安排,未按时到选调学校任教或中途离岗者,将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若录用学校有相应职称空岗,将按照录用学校的岗位设置及竞聘方案由学校重新聘任,若录用学校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选调教师在录用学校试用期一年,在录用学校试用不合格者调回原单位任教,年度考核亦为不合格。
试用期间,选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工作岗位。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溪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2025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贵溪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