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食市场”)是苏州市政府的“米袋子”实事工程,成立于2002年,2006年搬迁至吴中郭巷九盛港路,占地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600平方米,配备271家经营门店,配套11000㎡成品仓库。市场主要经营米、面、油、杂粮等品类,配套加工线、中转站、旗舰店、化验室、电子商务等设施,是集粮食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运营商和集粮食现货交易、竞价交易、质量检测、物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2020年1月随市粮食集团(现储备粮公司)由粮食局划转农发集团进行管理,现为农发集团下属一级子公司。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粮食市场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出纳。
二、应聘基本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
(5)与其他单位签订可能限制其为公司工作的竞业限制条款、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
(6)在各级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应聘岗位要求
1.年龄:应届毕业生。
2.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审计类。
3.技能要求:熟悉会计基础原理、了解国家相关财务政策和法规;熟悉现金管理、银行结算等出纳日常工作流程;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
4其他要求:责任心强、风险意识强、抗压能力强。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现金、银行等收付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2.银行账户管理、印鉴管理、票据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费用报销审核、日常账务处理、往来核对,协助财会文件的准备、归档和保管。
4.编制资金日报表等报表,协助完成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和相关要求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设简章发布、报名、资格复审、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和背景调查、公示和录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2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苏州人才网、集团网站、粮食市场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上报名形式,有意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请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
提交简历后,应补充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本人身份证;(2)国内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文件内容”(例:张某+身份证)。将上述材料扫描件统一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添加为简历附件(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邮箱为1072210127@qq.com。
(二)简历筛选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人岗适配度的初步筛选,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并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原则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数达到5:1方可进行考试,如果低于5:1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关注电子邮箱。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初试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初试
(1)心理测评:对初试人员安排心理测评。
(2)笔试或第一轮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均进入复试。如复试人数比例低于4:1,可适当下降,但不得低于3: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不进入体检程序。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和背景调查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等的,复试成绩高的在前),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要求确定进入体检和背景调查人员。拟录用人员须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并配合背景调查。
1.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四、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背景调查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在粮食市场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用意向书。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制度执行。
3.应聘者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无条件解除相关约定。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解释权归粮食市场,未尽事宜由粮食市场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咨询电话:何老师0512-66033818。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