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7个岗位
为及时补充全市法院审判辅助力量,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全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招聘工作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长春地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书记员与各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二、聘用制书记员主要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诉讼服务接待。负责诉讼接待引导、案件查询、智能办案辅助等工作;
(二)材料收转。负责立案窗口和业务庭室诉讼材料的接收、转递,卷宗材料扫描、质检、编目等工作;
(三)立案辅助。负责辅助案件登记、立案材料初审等工作;
(四)集约送达。负责程序性文书制作和送达,跟踪送达进程,送达回证、物流信息单或邮寄回执等材料的流转归档等工作;
(五)庭审记录。负责庭前准备和庭审记录;承担庭审录音录像、庭审直播操作及当事人隐私保护处理;庭审期间形成卷宗材料的流转归档;与法官助理的工作衔接等;
(六)整卷归档。负责接收纸质诉讼材料,按照承办法官指令进行卷宗归档,承担纸质卷宗借阅等工作;
(七)外务辅助。根据承办法官指令,负责调卷、辅助调查取证、辅助保全评估鉴定等其他辅助性事项;
(八)12368诉讼服务。负责指导、帮助当事人查询案件流程信息;接受当事人或者公众常识性、程序性法律咨询;接受当事人投诉举报;为需要联系法官的当事人提供协助等工作。
三、招聘方式
本次长春地区两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计划
长春地区两级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名。各院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5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90年9月30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学历条件: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最高学历),专业限计算机类(5102)、法律实务类(5804)、法律执行类(5805)、司法技术类(5806)、文秘类(5904)。
5.性别:长春中院招聘男、女各4人,其他法院性别不限。
6.民族、户籍条件:不限。
7.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6.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职业”,是指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以律师身份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法院辖区”是指本院及所辖下级人民法院的辖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8:30至2025年11月7日14:30(共3个工作日)。考生登录http://bm.jlrcksbm.com/(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需上传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高等教育信息”界面完整截图(截图保证完整性,需要体现已取得的全部学历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人限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审查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5: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缴费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人员,于2025年11月7日16:30前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报名费5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11月15日9:00。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具体笔试时间等事宜详见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将在整个考试流程中予以使用,没有携带《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本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已进行的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速录技能测试前,对拟参加速录技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携带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后续考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届时将在通知速录技能测试时告知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二)笔试
1.笔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占总成绩的30%,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断推理等综合知识和能力,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设置开考比例。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bm.jlrcksbm.com/查询笔试成绩。
(三)速录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速录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不足1:5的全部进入速录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速录技能测试环节。
速录技能测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cczy.e-court.gov.cn/index.shtml后续发布的通知。
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有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设备及驱动程序),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设置开考比例。速录技能测试后公布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考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cczy.e-court.gov.cn/index.shtml后续发布的通知。
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所需要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3∶3∶4的比例折算后计算产生,总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选1:1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全部考试结束后,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cczy.e-court.gov.cn/index.shtml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启动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主要对通过体检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可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与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czy.e-court.gov.cn/index.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在市法院组织下一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各院聘用制书记员出现流失的,按照本次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新聘用的书记员依法与各院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提供相应待遇。具体薪酬标准根据职务等级、工龄、工作业绩以及吉林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动态调整。最终以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出差补贴、用餐补助等福利,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权利。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czy.e-court.gov.cn/index.shtml,有关招聘工作的公告、时间安排、公示名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31-8253767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九、其他事宜
1.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3.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的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
4.报名缴费后不能变更报考信息,不予退费。
5.招聘工作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7.招聘工作由我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31-8855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