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4人8个岗位
为规范舒兰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满足患者需要和医院业务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舒兰市人民医院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舒兰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20日至2007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体以招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为准。
(二)岗位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详见《舒兰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其中,学历需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书标注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舒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三楼),地址:舒兰市滨河大街学府一路169号。
(三)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5日(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6:30,周六8:00-11:30)。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舒兰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6个月内)蓝底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本人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由舒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会同医务部、护理部、药剂科、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舒兰市人民医院公众号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方式: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岗位所属职能科室负责笔试及面试相关工作,人事科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宣传科全程录像。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笔试考题为与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公布:满分100分,其中面试占40%,笔试占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总成绩相同,学历亦相同,最终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舒兰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在本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体检合格者,由舒兰市人民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舒兰市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舒兰市人民医院公众号
(二)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432-68928055(舒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6:30,周六8: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