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专业结构,促进我院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拟选调检察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职级
1.检察官助理职位:2名,职级为三级检察官助理及以下。
2.司法警察职位:1名,职级为一级警长及以下。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本次选调对象应为全市范围内占用政法专项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与职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见附件1)。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2025年6月)。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选调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或与本院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7月5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巴南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66227331,66227206。
(3)报名手续:报名前须提前向选调单位咨询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笔试、面试、心理健康测试
笔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政治法律综合素养、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心理健康测试主要了解掌握选调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特性。笔试、面试成绩以及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将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的重要依据。
笔试、面试、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