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2人2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培养锻造一支适应发展、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转聘规定(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黔江区2025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112名,其中:城区中学50名,城区小学62名,具体岗位见《黔江区2025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选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中小学教师选调进城、城区学校之间教师转聘均采取考试选调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条件
1.师德良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3年(2022—2024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工作经历。农村学校选调进城的教师须在我区农村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两学年以上,其中小学全科教师须在我区工作三学年以上;城区间转聘人员须在现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三学年以上,按相关程序到其他学校(单位)挂职锻炼、支教、交流等可认定为现学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学年度计算,要求“两学年以上”指2023年秋季学期以前入职,“三学年以上”指2022年秋季学期以前入职。
3.教学业绩
(1)在乡镇初中、中心校任教的教师,须达校内同年级同学科前2/3(含2/3)名次;村、完小教师须达乡(镇、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3/4名次;在本校内不符合要求,但达全区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2/3名次(村、完小前3/4名次),可视为合格。城区学校教师交流教学业绩须达本校或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1/2名次。
(2)定点学校(见附件3)教师教学业绩不在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后3名的可视为合格。
(3)其他。任非统考学科的教师,由学校出具任教学科、课时量及业绩合格证明。接任他人学科名次有持续上升的可视为合格。符合工作经历条件但期间有产假的教师,若其中一年没有春季学期教学成绩,则看近三年中两学年的教学成绩,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假证明。按相关程序到其他学校(单位)挂职锻炼、支教等人员交流期间的业绩,由交流单位提供工作业绩合格证明。
4.跨学段交流。高学段教师原则上不得向低学段流动;高中学校间不得相互流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任教两学年以上,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同时具有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可报考城区初中与其专业对应的学科,教学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初中任教三学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同时具有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可报考高中与其专业对应的学科,教学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九年一贯制学校兼任小学和初中学科的教师且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岗位。
(三)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艺体、计算机、英语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含辅修专业),小学全科教师(英语方向)可视为英语专业。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6日—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黔江区菁华小学校。
报名所需材料:
1.《黔江区2025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近3年(2022-202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确认书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6.任非统考学科的教师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课时量及业绩证明;
7.挂职、支教人员须提供由交流单位出具的工作业绩合格证明;
8.具有量化计分情形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文件,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考核
本次选调主要采取笔试、量化计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由区人力社保局统筹,区教委配合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分值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
(二)量化计分
对个人年度考核、荣誉表彰进行量化计分,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年度考核计分。近三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每次计1分。
2.教学骨干计分。2024年参加考核且合格的重庆市学科名师、重庆市学科带头人、重庆名师奖获得者、重庆市特级教师、重庆市级骨干教师计2分;2024年参加考核且合格的黔江区级骨干教师计1分。
3.表彰计分:获重庆市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计5分;获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以上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计4分;获黔江区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计3分;获黔江区教委、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计2分。
以上计分项同一类别就高计分1次,不重复计分;同一事项就高计分1次,不重复计分。具有计分情形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经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佐证资料,由区教委抽调专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核算计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3×90%+量化得分,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确定拟选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拟选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拟选人员:量化计分高者、教龄长者、村完小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拟选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七、选岗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黔江区菁华小学校会议室
(三)选岗办法:另行通知。
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通过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且查证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拟选人员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调环节或聘用资格。
八、办理转聘手续和岗位聘用
确定的选调人员,由区教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转聘及聘任手续,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根据公告明确的岗位等级重新聘用。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重新核定。
九、其它
本公告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黔江区教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79221698;区教委,023-79230509,023-79236801。
附件1 | ||||||||||
黔江区2025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选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选调 名额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职业(执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
1 | 区教委 | 黔江中学 | 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 | 物理相关专业 | 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2 | 区教委 | 新华中学 | 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 | 物理相关专业 | 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3 | 区教委 | 民族中学 | 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 | 物理相关专业 | 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4 | 区教委 | 民族中学 | 地理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 | 地理相关专业 | 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5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语文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0 | 本科以上学历 | 不限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6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数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7 | 本科以上学历 | 不限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7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英语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9 | 本科以上学历 | 英语相关专业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8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政治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4 | 本科以上学历 | 不限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9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历史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3 | 本科以上学历 | 不限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10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地理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4 | 本科以上学历 | 不限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11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3 | 本科以上学历 | 不限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12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音乐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本科以上学历 | 音乐相关专业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13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体育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3 | 本科以上学历 | 体育相关专业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14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美术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本科以上学历 | 美术相关专业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15 | 区教委 | 城区初中 | 计算机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本科以上学历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16 | 区教委 | 城区小学 | 语文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29 | 专科以上学历 | 不限 | 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17 | 区教委 | 城区小学 | 数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7 | 专科以上学历 | 不限 | 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18 | 区教委 | 城区小学 | 英语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3 | 专科以上学历 | 英语相关专业 | 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19 | 区教委 | 城区小学 | 体育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体育相关专业 | 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20 | 区教委 | 城区小学 | 美术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美术相关专业 | 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
21 | 区教委 | 城区小学 | 计算机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教学业绩达到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且教学业绩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
附件2
黔江区2025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教师资格证类型 |
现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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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具体学校) |
联系电话 |
村完小工作经历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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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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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及学科 |
面向非定点学校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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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定点学校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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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条件 |
近3年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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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本人所填写内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查。 应聘者签名: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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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教时间 |
累计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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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专业 |
第一学历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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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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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学历形式(脱产或函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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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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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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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业绩 |
学校审核 |
教委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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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教 情 况 |
年度 |
任教地点 |
任教 年级/班级 |
任教 学科 |
乡镇或区内名次(名次/班数) |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
业绩审核人 签字: 校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或区内名次 |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
审核 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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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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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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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内接任新 班级情况 |
接任时间 |
原任 教师 |
接任年级/班级 |
接任时名次 |
接任后的名次 |
上升 名次 |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
上升 名次 |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
审核 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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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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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定点学校名单
黔江区冯家初级中学校 |
黔江区黄溪初级中学校 |
黔江区白石初级中学校 |
黔江区马喇初级中学校 |
黔江区濯水中学校 |
黔江区黑溪初级中学校 |
黔江区石会中学校 |
黔江区阿蓬江初级中学校 |
黔江区新华乡小学校 |
黔江区石家镇小学校 |
黔江区邻鄂镇中心小学校 |
黔江区阿蓬江镇中心小学校 |
黔江区水田乡小学校 |
黔江区水市镇小学校 |
黔江区石会镇小学校 |
黔江区中塘镇中心小学校 |
黔江区黑溪镇小学校 |
黔江区濯水镇中心小学校 |
黔江区黎水镇中心学校 |
黔江区太极镇中心学校 |
黔江区蓬东乡中心学校 |
黔江区小南海镇中心学校 |
黔江区金溪镇中心学校 |
黔江区鹅池镇中心学校 |
黔江区沙坝镇中心学校 |